红酸枝木家具:树种决定价格
红木家具中,除黄花梨和紫檀外,俗称大红酸枝的交趾黄檀最受喜爱, 尤其交趾黄檀黑料做成的家具尤其受欢迎。微凹黄檀和交趾黄檀都属于制作红木家具的树种,后者约是前者价格的五六倍。然而,近日有红木商家爆出,将微凹黄檀擦点石灰水,即可冒充交趾黄檀,就算很多行家也看不出来。消费者该如何挑选和鉴别红木家具?怎样避免落入商家“挂羊头卖狗肉”的陷阱?
同类木材不同树种价值悬殊
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研究员、博士生导师姜笑梅教授介绍说,国家标准GB/T 18107-2000《红木》里确定了用于制作红木家具的33个树种,归为紫檀木、花梨木、香枝木、黑酸枝木、红酸枝木、乌木、条纹乌木和鸡翅木8类,隶属于紫檀属、黄檀属、柿属、崖豆属及铁刀木属。其中,红酸枝木类包含交趾黄檀、微凹黄檀、巴里黄檀、赛州黄檀、绒毛黄檀、黄檀、奥氏黄檀7个树种。树种不同,木材的价值也不同,有的相差数倍。
而在不久前,某红木家具拍卖会进行红酸枝黑料官帽椅拍卖时,为让消费者分清真假黑料、避免上当,现场将作假方法进行了演示。据了解,微凹黄檀产自南美洲,好料的价格在八、九万元一吨,因其颜色变深后与交趾黄檀很难辨别,一些商家在利益的驱使下,通过造假牟利。消费者购买黑料家具时一定要当心,这些作假的方法就连一些行家也容易“中招”。微凹黄檀作假后生产的家具只是外边一层变黑,刮开外层后立即显现红色;而用交趾黄檀黑料做成的家具里外都是黑色的。
“标示具体到树种”非强制要求
据悉,2012年8月1日施行的《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(以下简称《条件》)并没有强制要求商家必须标明树种。
对于产品主要用材的标示方法,《条件》列出了三种(以下×××表示某一树种名称,表示某一木材名称,木材名称即上文列举的红酸枝木等8类):1、单一树种用材的家具应明示为全×××,如“本产品用材为全交趾黄檀”;2、单一木材名称用材的家具应明示为全,如“本产品用材为全黑酸枝木”;3、非单一树种或木材名称用材的家具应明示为××× 或,并明示辅助用材名称、用料部位。
《条件》还规定了红木家具产品的两种命名方式:1、按主要使用木材的树种名称命名,如交趾黄檀三件套皇宫椅;2、当用材树种名称难以识别和鉴定时,按主要用材的木材名称命名,如花梨木三件套皇宫椅。
也就是说,假使一件交趾黄檀为主材、微凹黄檀为辅材做成的红木家具,产品主要用材方面,商家既可以选择第三种标示方法,“本产品主要用材为交趾黄檀;辅助用材为微凹黄檀”,也可选择第二种标示方法,“本产品用材为全红酸枝木”。因为交趾黄檀和微凹黄檀都属于红酸枝木类,如此写并没有歪曲事实。尽管如此,第二种标示方法对于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来说,明显有损害其知情权之嫌。因为许多红木爱好者将珍贵的交趾黄檀俗称为“大红酸枝”,久而久之,一些不太懂行的市民误以为“红酸枝”就是交趾黄檀,并在购买时指名要“红酸枝”,而商家也乐得“糊涂”,故意不在明示卡上写清楚。如果有不法厂商将微凹黄檀处理后冒充交趾黄檀,抬高价格,明示卡上又只写了“红酸枝木”,消费者很难维权。
命名方面,假设上述家具为三件套皇宫椅,商家既可以命名为交趾黄檀三件套皇宫椅,也可以命名为红酸枝木三件套皇宫椅。后者同样涉嫌损害消费者知情权。
树种写入合同 多去车间参观
在这里,提醒市民,一是选择具有良好口碑和规模的品牌卖场及品牌商家,二是购买之前问清具体树种,包括家具的哪些部位各使用了什么树种,都要在合同和明示卡里写清楚,以作为维权依据。可要求去企业的车间参观,亲眼目睹原材及其制作的工艺流程,在学习的同时,还可以考察该企业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的现象。此外,购买时也不能光看价格和用材,还要看品相、加工等,这些都是影响家具收藏价值的因素。比如同样都是交趾黄檀制作的家具,假使工艺、品质达不到一定水平,将大大降低家具价值。